法官进课堂·解读民法典
经济法课程带你学法用法
经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我们MBA学习的必修课程。近年来,学院经济法课程组的老师们根据MBA学生特点,不断摸索,创新教学,陆续开展了如法官进课堂、法庭旁听移动课堂等形式的“走出去、请进来”特色教学模式,旨在让MBA同学们能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,结合实际,指导工作,从而更好地学习和运用经济法知识。
时逢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,在经济法课程组老师们的精心计划和安排下,学院于2021年6月 5日下午在210报告厅开展了民法典知识讲解专题讲座。讲座邀请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、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张红柳主讲,学院经济法课程组老师、督导朱学平教授以及2020级近160名MBA同学到场聆听,经济法课程组方红舟老师主持讲座。
张庭长从阐述民法典在我国法律系统中的重要程度引入,多个角度对民法典总则编、物权编、合同编、人格权编、婚姻家庭编、侵权责任编等各编知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。讲座中张庭长结合生动的事实案例,着重分析了民法典各编中关于“公序良俗”“绿色原则”“居住权”“电子合同”等新出现或者新调整的一系列重点、热点问题。讲座内容深刻、阐释清晰,既有理论高度,又有生动案例,对同学们学习理解和运用民法典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。
在互动环节中,各班的同学们结合企业和个人实际情况,就知识产权、公司经济纠纷、民间借贷等问题积极提问,也得到了张庭长的耐心解答。最后,学院督导朱学平教授做总结时,给了讲座极高的评价,他指出民法典内容全面,贴近生活和企业实际,希望同学们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学以致用,知法懂法守法,提升法律意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。
扩展知识:
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,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,是目前最长的、拥有法律条文最多的法律,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,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,具有重大深远意义。
民法典首案判决
2021年1月4日,民法典施行后的首个工作日,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民法典首例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,一儿童高空抛下矿泉水瓶,致使一名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受伤,家长被判赔9万余元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民法典从纸面走进现实,对社会行为的指引效果也将逐步显现。(资料来源于百度百科)
主讲人简介:
张红柳,三级高级法官,先后任职于基层、中级、高级法院,在省高院从事民商审判十多年,审理过多起重大、复杂疑难案件,承办并撰写案例获最高院案例评选一等奖,在《人民司法》《法律适用》《安徽法学》上发表多篇理论文章,参与最高院组织《民法典.侵权责任编》草稿研讨。曾任芜湖中院分管民商审判副院长,现任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,安徽省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秘书长。